2017年8月30上午9:30由英国驻华大使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英中贸易协会等联合举办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机制研讨会”,在北京金隅喜来登大酒店杉树厅举行。
来自中英法院系统、版权局相关部门、学术界及集体管理组织的专家,针对著作权集体管理中的“合理许可费的确定机制”等热点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均派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教授首先邀请英国驻华大使馆高级知识产权联络官杜涛先生(Tom Duke)对英方与会嘉宾和项目背景做了简要介绍。
随后郭禾教授介绍了中方与会嘉宾,并在致辞中指出:“现在大家都觉得集体管理组织在我们信息时代,或者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但客观来讲,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新兴国家,著作权制度作为一个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制度在中国的根基并不深。我们关于集体管理组织的各种困惑也说明我们这个制度即使是做知识产权的人,可能都未必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所以我们今天就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或者说著作权制度,更具体的来讲,对于集体管理组织许可费的确定,进行一个透彻的讨论,这对于下一步修法乃至于执法都是大有益处的,也是我们召开本次研讨会的出发点。”
研讨会第一环节为主题发言,由郭禾教授主持,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亨利·卡尔(Henry Carr)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樊雪法官分别就英国和中国合理许可费计算相关问题的处理经验做了概括介绍。
亨利·卡尔法官分享了英国在处理著作权许可费相关纠纷时的做法,并通过两个案例全面概括的解释了英国在这方面的发展脉络和工作方式。卡尔法官认为,英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尤其是合理许可费相关制度经过较长的发展时期,积累了一定的纠纷处理经验,中英双方在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上虽然有很多不同,但是有很多可以交流的内容。
樊雪法官分享了中国相关纠纷处理经验,尤其是在我国司法领域确定侵权案件的判赔标准。樊雪法官认为,在法定赔偿数额的确定过程中,各家法院判赔的结果不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各自考量的因素不同,并就具体的原因做了介绍。并表示,我国法官一直致力于确定一个规范化的赔偿标准,以使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消失,做到法律真正的公平,真正的让当事人信服。
紧接着,会议进入第二环节主题讨论,本环节由英国驻华大使馆高级知识产权联络官杜涛先生(Tom Duke)主持,全体参会人员就两位法官引出的相关热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各方均秉承着领域共荣的态度,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下午一点,整个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为本次会议提供了资金支持,基金会秘书长姚欢庆教授出席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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