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4日,由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发展基金会和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同举办的“互联网司法高级研修班”(第二期)在广州如期举行。
本期培训邀请到了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薛军就电子商务法重要制度及电子商务司法实务热点疑难问题进行讲授。来自广州两级法院共53名法官学员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薛军教授是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电子商务法立法起草工作组成员,对《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相关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本次培训班薛教授从多个角度探究了《电子商务法》的内在逻辑,使学员们对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电子商务主体类型的界定、主体之间责任划分、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等重要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薛教授对代购、跨境电商、海外直邮、刷单、职业打假等与《电子商务法》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整个培训课程内容详实,落脚明确,进一步提升了各位法官学员对《电子商务法》内涵的了解和精准适用的能力,为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高端审判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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