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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讨 |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成功举办 第3期互联网版权沙龙

添加日期:2020-09-17   浏览量:496

我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颁布,1991年正式实施,分别于2001年和2010年进行过两次修订。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对现行著作权法制度提出了挑战,2011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启动,至今已历时近十年。817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进程再次加快。

 

与现行《著作权法》相比,草案二审稿丰富了作品定义和作品类型,增加相关规定拟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分类保护;完善著作财产权中出租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的具体含义;增加兜底条款适度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完善广播组织者权、表演者权等邻接权的具体规定;增加了专门针对权利人保护作品所采用的技术措施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有关著作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为深入探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相关内容,915日(周二)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主办、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协办,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提供学术支持的第3期互联网版权线上沙龙通过腾讯视频直播的形式成功举办。百余名网友通过直播参与了此次沙龙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副主任李方丽主持, 原国家版权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首先以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为题介绍了我国《著作权法》立法、修法的历史与发展过程;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伟君;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尹斐分别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有关邻接权的几点思考、《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的著作权限制以及从司法实践角度看《著作权法》的修改为题,从学术研究以及审判实践的角度分享了自己对《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相关内容的观点。

 

四位专家主题发言后,与会网友与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专家们对听众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

 

后续,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还将继续组织相关活动。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也将对活动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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