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为帮助青海司法人员准确把握《民法典》对审判实践提出的新要求,促进办案水平和审判质量提升,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教授接受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讲师团邀请,于8月10日至28日期间,分别深入青海海北、海西州,海东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巡回授课。
8月10日,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海西巡回培训开班仪式在海西州中级法院举行。海西中院、德令哈法院80余名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其余各基层法院300余名干警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培训。姚欢庆教授出席开班式并为培训班做了首场《民法典》解读讲座。他从法律的制度价值、民法典的体系化、民法典的体例、德国式民法典的特点、主要新增内容的理解和适用等方面,为海西两级法院干警进行了深入系统地讲解,培训内容丰富、阐释精当、贴近实务,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更有实践层面的对策思考,被称为参加培训的干警誉为“一场启迪思维的法学盛宴”。
在之后的两期授课活动中,姚欢庆教授分别深入海北州、海西州,海南州,在详细解读《民法典》的同时,还根据当地各个法院实际需求,围绕全面提升法院办案能力,对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结合民法典解析疑难案件,解决法官在办案中遇到的难题和“症结”,为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提供智力支持。
巡回授课期间,姚欢庆教授应邀专门来到玉树州委和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授课。在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结合当地党政机关、公检法干警的不同工作需求,从多个角度对《民法典》进解读行。州委各常委和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副厅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州委各部委、州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省驻玉各垂管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州级执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在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姚欢庆教授座围绕民法典的时代意义、编撰体系、基本机构等内容,结合司法实践,通过引用典型案例的方式,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也侧重对《民法典》中的新增内容理解与适用进行了学习,更好的衔接从部门法到法典时代的思想转变。干警们评价姚欢庆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充实、案例形象生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对深刻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月、9月,受青海高院邀请,姚欢庆教授再次前往青海,分别为青海全省法院法官助理培训班和执行队伍专业培训班进行提升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与提升执行能力专题授课。
青海是姚欢庆教授的心系之地。2009年至2010年间,姚欢庆教授曾在青海高院挂职锻炼,任职青海省高院院长助理。一年的挂职工作期间,姚欢庆教授深入青海各州,在授业解惑、传递法学知识,帮助提高青海各地法院审判理论与实务工作水平的同时,也了解了青海的风土人情、经济发展以及当地民众的生活状况,与相对偏远贫困的青海结下不解之缘。从挂职锻炼开始,多年来,他尽自己所能,资助了30多名青海的贫困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在兼任基金会秘书长后,秉承基金会扶贫助弱的宗旨,姚欢庆教授多次重回青海,以讲授法学知识的方式,用自己学识与智慧,践行习近平主席提倡的智力扶贫之道,尽基金会扶贫助弱的职责。青海的“东南西北黄果树”各个州都遍布了他的足迹。
文中图片及内容素材来源于“澎湃新闻”澎湃号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963586
微信公众号:北京阳光知识产权基金会
版权归有: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