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做了专门规定。在此大背景下,互联网新媒体中的新的业务形态所带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让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了解行业动态,加强沟通,达成共识,为互联网环境下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智力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的协助支持下,于2020年10月17日下午邀请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立法和司法机关人员、相关领域行政机关人员等,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了“新媒体行业的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前沿问题研讨会”。
会议分别以“新媒体平台获取用户信息的界限”以及“《民法典》隐私权保护与新媒体行业发展”二个议题展开了研讨。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教授主持了“新媒体平台获取用户信息的界限”议题的研讨。来自字节跳动的高级法律顾问曲凌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梅夏英、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庭长陈昶屹、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颜君分别以《大数据时代新媒体平台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新媒体平台获取用户信息中的私权与社会福利》、《新媒体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风险防范》、《新媒体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新媒体平台获取个人信息正当性的逻辑证成与实践反思》以及《从典型案例看APP获取用户信息的界限》为题做了会议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对嘉宾们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主持了《<民法典>隐私权保护与新媒体行业发展》议题的研讨。搜狐法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著馨、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姚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黄娟敏(委托法官助理苏恒)、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锐、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分别以《<民法典>隐私与个人信息规定下新媒体平台个性化推荐机制的实践与反思》、《<民法典>中的私密信息与新媒体使用的界限》、《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民法典>中隐私与个人信息规定对新媒体行业的影响》、《新媒体平台获取用户信息的界限》、《隐私权保护与自媒体规制》为题做了会议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刘春田对嘉宾们的发言做了点评。
中国法院报、知产力、财新周刊、中国市场监督报等媒体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对本次研讨会提供了大力支持。后续,基金会将陆续发布与会嘉宾的发言观点。敬请关注基金会公众号、网站及阳光知识产权基金会头条号,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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